招标公告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委托,对2021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BJZB2021-001-CG
2、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96219.60元
4、采购数量:1 项,品目名称: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细请看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2、其他: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2020年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供应商必须是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站已审核通过备案的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单位;
5、供应商《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四.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5)供应商必须是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站已审核通过备案的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单位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报名时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并装订成册。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62号富雅花园二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 17 日14时30分
六、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9房B座4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7日14时30分
八、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9房B座4楼会议室
九、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3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41647567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9房B座4楼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5920141521
传真:(020)32831877 邮编:51014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5920141521
发布人: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