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白云区供销总公司变配电高低压设备维保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供销总公司的委托,对2021年白云区供销总公司变配电高低压设备维保项目(项目编号:2021-0101-0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 2021-0101-06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白云区供销总公司变配电高低压设备维保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 工期 | 最高限价 |
2021年白云区供销总公司变配电高低压设备维保项目 | 365日历天 | 288786元 |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五级(或以上)和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6.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磋商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 01 月 12 日至2021年01月 18 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1房)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响应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购买磋商文件(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白云区供销总公司网(https://www.bycoop.com/)及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d-bjzx.com/index-2.htm)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发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 22 日 14 时 20 分(注 14 时 00 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1房。
九、磋商时间:2021年 01月 22 日 14 时 20 分
十、磋商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1房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供销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南685号4001房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5902081985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6537273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供销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供销总公司: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